七部门加强互联网销售危化品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22-12-23 10:56:31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分享到:

  七部门加强互联网销售危化品安全管理

  日前,应急管理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提出要严格规范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相关行为,严肃查处网上违法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全链条监管。

  通知提出,通过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要求,依法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经营许可或备案后,方可在本企业网站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不得在本企业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不包括日用化学品、医药用品)。

  通知明确,高校、科研院所等使用危险化学品频次高、品种多,要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制度,严密防控各环节安全风险。有关地区、单位要探索搭建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平台,形成覆盖本地本单位常用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危险特性、应急处置、包装运输以及采购、使用、供应商等信息的数据库,严格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入驻平台资格审核,按需动态调整符合法定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目录。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严肃查处网上违法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形成工作合力。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互联网信息发布和销售台账的安全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无证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督促企业健全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管理台账,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溯、去向可循。

责任编辑:范慧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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