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通报了安责险承保保险机构履约评估及检查情况,以及省应急厅安责险工作调研重点抽查保单发现的7大问题;5家保险机构参会代表现场做了表态发言;针对安责任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财科对安责险相关政策知识进行了再宣讲、再培训。
李青松在会上强调,近两年来,保险机构虽然在安责险强制实施工作中做出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保险责任、事故预防、理赔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以致企业权益得不到保障,各保险机构必须正视问题,采取切实的措施加以解决。
就保险机构下一步如何抓好问题整改,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李青松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和实施安责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和法治措施,是发挥保险机构参与开展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保险机构一定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高度,提高对依法依规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二要严格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承保机构一定要对照问题清单和湖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机构履约评估及检查细则,再次全面深入查找问题,针对安责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创造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手段和方法,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安责险健康有序发展。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倒逼整改落实。应急部门要对保险机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销号,坚决杜绝整改走过场。对整改检查中仍然存在的投保、理赔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况抄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对于未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开展技术服务的保险机构,应急部门视情节轻重采取解除合同、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等方式进行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要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水平。各保险机构要切实履行好保险责任,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开拓安责险业务;要加强安责险示范条款研究,升级产品、优化费率;要提高保险理赔服务水平,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保险赔偿金,并建立小额快付、大额预付、紧急费用垫付等快速理赔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要强化事故预防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企业提供更灵活、更具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防控服务,真正推动投保企业提高安全保障能力,降低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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